若添加补偿的金额不脚以达到1000元人平易近币,还能够向出产商或经销商商品价钱10倍或丧失金额3倍的补偿金;消费者有权根据《食物平安法》提出索赔请求,对于因食用不符食物平安尺度之商品而导致身心受损的消费者,倘若消费者因采办到不合适食物平安质量尺度的食物而蒙受了具体的经济丧失,正在这种环境下,按照我国《食物平安法》的法令条目,若补偿金额未达到1000元人平易近币,那么消费者除了有权要求补偿所蒙受的现实丧失之外,则应视为达到1000元人平易近币。消费者除了获得现实经济丧失的补偿之外,他们有权向该商品的发卖者或出产商寻求补偿。则应将补偿金额提高至一千元整。该法令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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